政策法规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7-02-23点击:26290次


湘政办发〔201579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南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湖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自2015112日起,冻结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下同)的增长,各级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916   

    

湖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一)从201410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和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和技术等级(岗位)工资。

  (二)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

  机关工人调整后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2

  (三)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公务员各职务和机关工人各技术等级的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具体减少额度见附表3。各级人民政府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制定规范津贴补贴标准。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1720元。上述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相应减少的额度见附表3

  (二)适当提高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提高后的月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119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1390元。上述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应减少额度见附表3

  三、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落实《公务员法》要求,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定期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同时,建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近期基本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参考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同期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等因素,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具体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研究拟订,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在国家作出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决定和出台具体方案后,我省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实施。

  四、经费来源

  这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部分地方所需经费,省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五、组织实施

  (一)全省机关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各市州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拟定本地区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的具体实施办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批后实施。其中长沙市的实施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市、县机关纳入基本工资前的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应与省人民政府批准或省直有关部门备案的标准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明纳实不纳或边纳边涨的问题。各机关单位要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及相关材料,由主管部门初审后,省直单位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市州及其以下单位按现行工资管理权限核准。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意见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本实施意见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湖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一)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个别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二)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工人由现行的540元至830元分别提高到1130元至164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工人由现行的70元至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至1855元。上述调整后的基本工资具体标准见附表1至3。

   (三)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各岗位等级的减少额度见附表4。事业单位各岗位等级绩效工资的具体减少办法是,执行当地政府统一制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的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少额度相应减少基础性绩效工资;其他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少额度自主确定绩效工资减少办法。

    二、其他相关政策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月标准为:初中毕业生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1720元。上述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的额度见附表4。

    (二)适当提高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提高后的月工资待遇为:初中毕业生119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1390元。上述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的额度见附表4。

   (三)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按调整后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具体按国家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

三、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具体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研究拟订,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在国家作出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决定和出台具体方案后,我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实施。

    四、经费来源

这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对部分地方所需财政负担经费,省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五、组织实施

   (一)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各市州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批后实施。各单位要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及相关材料,由主管部门初审后,省直单位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市州及其以下单位按现行工资管理权限审核。

   (三)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各单位要严格按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执行。

   (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意见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本实施意见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湖南省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增加离退休费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20149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201410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对1993930日前离退休人员中未明确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虽明确了职务但职务较低的),每人每月按照以下标准增加离退休费:1985年工资改革前工资级别为中教123级,小教1级和相应工资级别的人员(无工资级别的为相应工资额,下同),离休的525元,退休的390元;中教45级,小教23级和相应工资级别的人员,离休的475元,退休的370元;中教6级以下、小教4级以下和相应工资级别的人员,离休的400元,退休的350元。

  (四)按照国务院国发〔19862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198567号、厅字〔1985340号和原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522号等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专家、起义人员、老工人,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720元,县处级470元,乡科级及以下3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7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360元;退休老工人360元。

  (五)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六)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9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101日至19399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二、经费来源

  这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部分地方所需经费,省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三、组织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及相关材料,由主管部门初审后,省直单位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市州及其以下单位按现行离退休费管理权限审核。

  本实施意见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表1

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

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级别

档    次

职务

工资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6135

6604

7073

7542

8011

8480









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


5625

6029

6433

6837

7241

7645

8049









5160

5524

5888

6252

6616

6980

7344

7708







国家级

正 职

5250



4721

5055

5389

5723

6057

6391

6725

7059

7393







4318

4632

4946

5260

5574

5888

6202

6516

6830

7144





国家级

副 职

4290



3949

4243

4537

4831

5125

5419

5713

6007

6301

6595

6889





3622

3896

4170

4444

4718

4992

5266

5540

5814

6088

6362




省部级

正 职

3440



3336

3590

3844

4098

4352

4606

4860

5114

5368

5622

5876





3079

3313

3547

3781

4015

4249

4483

4717

4951

5185

5419




省部级

副职

2720



2841

3056

3271

3486

3701

3916

4131

4346

4561

4776

4991





十一

2620

2818

3016

3214

3412

3610

3808

4006

4204

4402

4600

4798



厅局级

正 职

2130

1990


十二

2415

2598

2781

2964

3147

3330

3513

3696

3879

4062

4245

4428

4611



十三

2225

2395

2565

2735

2905

3075

3245

3415

3585

3755

3925

4095

4265

4435

厅局级

副 职

1700

1590


十四

2049

2207

2365

2523

2681

2839

2997

3155

3313

3471

3629

3787

3945

4103


十五

1887

2034

2181

2328

2475

2622

2769

2916

3063

3210

3357

3504

3651

3798

县处级

正 职

1360

1270


十六

1738

1874

2010

2146

2282

2418

2554

2690

2826

2962

3098

3234

3370

3506


十七

1602

1727

1852

1977

2102

2227

2352

2477

2602

2727

2852

2977

3102


县处级

副 职

1080

1010


十八

1478

1593

1708

1823

1938

2053

2168

2283

2398

2513

2628

2743

2858



十九

1365

1470

1575

1680

1785

1890

1995

2100

2205

2310

2415

2520



乡科级

正 职

860

820


二十

1263

1358

1453

1548

1643

1738

1833

1928

2023

2118

2213





二十一

1171

1256

1341

1426

1511

1596

1681

1766

1851

1936





乡科级

副 职

720

690


二十二

1089

1164

1239

1314

1389

1464

1539

1614

1689







二十三

1017

1082

1147

1212

1277

1342

1407

1472







科 员


600


二十四

954

1010

1066

1122

1178

1234

1290

1346








二十五

899

947

995

1043

1091

1139

1187








办事员


510


二十六

851

893

935

977

1019

1061










二十七

810

846

882

918

954

990









附表2

机关技术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

 


标准

 

技术

等级

岗位工资

技术等级

工  资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高级技师

1558

1643

1728

1828

1928

2028

2143

2258

2373

2503

2633

2763

2908

3053

3198




1000

技  师

1317

1387

1457

1527

1611

1695

1779

1878

1977

2076

2190

2304

2418

2548

2678




720

高 级 工

1128

1185

1242

1299

1367

1435

1503

1582

1661

1740

1832

1924

2016

2121

2226

2344

2462


585

中 级 工

1011

1057

1103

1149

1206

1263

1320

1388

1456

1524

1603

1682

1761

1852

1943

2046

2149

2252

475

初 级 工

920

956

992

1028

1074

1120

1166

1223

1280

1337

1404

1471

1538

1617

1696

1775

1866

1957

385

机关普通工人岗位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普通工

1280

1312

1344

1380

1416

1462

1508

1565

1622

1690

1758

1838

1918

2009

2100

2202

2304

2406

2508

附表3      

公务员和机关工人规范津贴补贴减少额度

单位:元/

公务员


机关工人

职务

减少额度


职务(技术等级)

减少额度

省部级正职

650


高级技师

360

省部级副职

590


技师

310

厅局级正职

530


高级工

280

厅局级副职

480


中级工

240

县处级正职

430


初级工

210

县处级副职

380


普通工

210

乡科级正职

330


学徒期、熟练期

190

乡科级副职

290




科员

250




办事员

220




试用期

190




 


 

附表1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岗 位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一级

3810


1

170

14

535

27

1275

40

2452

53

4026

二级

2910


2

188

15

577

28

1354

41

2559

54

4152

三级

2650


3

209

16

619

29

1433

42

2676

55

4278

四级

2355


4

230

17

666

30

1512

43

2793

56

4404

五级

2060


5

251

18

713

31

1597

44

2910

57

4530

六级

1890


6

275

19

765

32

1682

45

3027

58

4656

七级

1760


7

299

20

817

33

1767

46

3144

59

4782

八级

1550


8

327

21

874

34

1858

47

3270

60

4938

九级

1475


9

355

22

931

35

1949

48

3396

61

5094

十级

1390


10

387

23

993

36

2048

49

3522

62

5250

十一级

1280


11

419

24

1061

37

2147

50

3648

63

5406

十二级

1220


12

456

25

1129

38

2246

51

3774

64

5562

十三级

1150


13

493

26

1202

39

2345

52

3900

65

5795

附表2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岗 位

工资标准

1

170

14

535

27

1275

40

2452

53

4026

2

188

15

577

28

1354

41

2559

54

4152

3

209

16

619

29

1433

42

2676

55

4278

一级

3770

4

230

17

666

30

1512

43

2793

56

4404

二级

3140

5

251

18

713

31

1597

44

2910

57

4530

三级

2660

6

275

19

765

32

1682

45

3027

58

4656

四级

2200

7

299

20

817

33

1767

46

3144

59

4782

五级

1900

8

327

21

874

34

1858

47

3270

60

4938

六级

1660

9

355

22

931

35

1949

48

3396

61

5094

七级

1460

10

387

23

993

36

2048

49

3522

62

5250

八级

1320

11

419

24

1061

37

2147

50

3648

63

5406

九级

1220

12

456

25

1129

38

2246

51

3774

64

5562

十级

1150

13

493

26

1202

39

2345

52

3900

65

5795

附表3

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

岗位工资

岗 位

工资标准

技术工一级

1640

技术工二级

1430

技术工三级

1300

技术工四级

1200

技术工五级

1140

普通工

1130

薪级工资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1

150

11

344

21

693

31

1246

2

166

12

371

22

738

32

1310

3

182

13

398

23

788

33

1374

4

200

14

428

24

838

34

1438

5

218

15

458

25

894

35

1507

6

236

16

493

26

950

36

1576

7

254

17

528

27

1006

37

1645

8

275

18

568

28

1066

38

1714

9

296

19

608

29

1126

39

1783

10

320

20

648

30

1186

40

1855

 


附表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减少额度 

                         单位:元/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岗位等级

减少额度


岗位等级

减少额度


岗位等级

减少额度

一级

655


一级

650


技术工一级

360

二级

555


二级

590


技术工二级

310

三级

515


三级

530


技术工三级

280

四级

485


四级

480


技术工四级

240

五级

450


五级

430


技术工五级

210

六级

415


六级

380


普通工

210

七级

390


七级

330


学徒期、熟练期

190

八级

340


八级

290




九级

325


九级

250




十级

300


十级

220




十一级

275


见习期

190




十二级

250







十三级

220







见习期

190